山东省胶州市为兼职仲裁员发放办案补贴
齐鲁人才 . 2017-03-28发布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力量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形成多元化化解劳动纠纷合力,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自2017年开始聘任部分兼职仲裁员办理劳动争议案件,并根据相关规定发放办案补贴。

一是规范人员。

兼职仲裁员现阶段主要从镇办劳动保障中心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中聘任,下一步将从司法、工会、专家、学者、律师等人员当中聘任,所聘任人员须具备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经验、能力和时间要求。

二是规范程序。

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对报名人选进行考试、考察等初审,报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确定人选,予以聘任并向社会公告。

三是规范标准。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成立“以案定补”评定小组,由3-5名专职仲裁员组成,对兼职仲裁员办理的案件,综合案件案由、要素数量、涉案数额、涉案人员、复杂程度等因素集体讨论确定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每案300元-700元,以100元为一档分五个档次。

四是规范管理。

聘任兼职仲裁员上岗前须进行岗前培训学习。对不适合继续审理案件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可随时解聘;对有重大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移交市纪委或司法部门严肃处理。